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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路北行,十一随着白熙走,也不问方向。

    他们去了嘉城喝了樱桃蜜饯酒,去泸河城亲手采摘血石榴,去太唐湖垂钓秋鲈鱼,去下昀城赏枫叶如云。

    每一个地方,都是曾经萧盏与他说过的,有的地方只是一时兴起无意之间提到的,没想到他竟然全都记得一清二楚。

    时至七月,两人往西北行,要赶在八月桂花节之前到达宋阳城。

    白熙眉眼含笑说:“她馋着宋阳城的糖醋软骨,还想要顺道去八仙竹林喝杏花酒。”眉梢眼角全是纵容。

    每每这个时候,十一都会情不自禁地握紧了拳,手心涔涔地浸着汗。

    当初迫不及待上路的人是他,而今从容不迫享受沿途风光的人也是他,去的地方都是萧盏曾经想去的,他现在却和自己一起。

    莫非他已经感觉出来了自己是……

    这怎么可能?

    十一咬紧嘴唇,克制着自己不要再往下想,又深深吸一口气,狠狠地掐了掐自己的手心。

    去宋阳城需得经过岱析郡西边的小城芜城。到达芜城那日,看似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弥漫着萧索和阴恻恻的气氛。傍晚下了一场淅沥沥的雨,天空灰沉沉,客栈外的街道上偶尔传来的犬吠声也是那样的有气无力。

    等到雨渐渐停了,白熙和十一这才出了客栈,四处走走。

    天仍然黑得吓人,火光朦胧的灯笼在风中一甩一甩的,幽幽闪闪如眼睛,昏暗的街道两旁却陆陆续续地支起了小摊来。

    走得近了,这才看出小摊上摆着的,有纸糊的房舍,有白纸扎的娃娃,娃娃脸色惨白,却抹着血红的唇,各种楼台器物一应俱全,挂在棚顶的白幡迎风招展。

    十一这才想起,今天已是七月十四。

    摆摊的小贩们没有吆喝,往来的顾客们亦是小声询问,没有招呼送往,没有讨价还价,一切都在静谧中进行,每个人的表情都是那样的敬畏肃穆。

    两人看得无趣,只好回了客栈,在大堂角落里坐下,要了一坛陈年的桂花酒。

    过了一会儿,一个脊背有些佝偻的老人进了客栈来,对掌柜的说:“老规矩,一壶烧刀子,三个馒头。”说完,慢吞吞地走到了离白熙和十一不远的桌旁坐下。

    小厮送来了馒头和酒,随口寒暄道:“孙叔今晚不打更?”

    孙叔摆摆手,“今晚不打更。”又装模作样地叹道:“唉,人老喽——经不起几折腾喽。”

    小厮了然地笑,连声附和道:“是、是、是。这个时节……”说完,又一边儿忙去了。

    十一见这个孙叔有点意思,不由得多看了几眼。

    孙叔喝了一口酒,惬意地眯起了眼。

    这时,有三个年轻人进了客栈来,看见孙叔,便直接走了过去,说:“孙叔今天好悠闲。”

    其中一个问了和小厮同样的问题:“孙叔今天不打更?”

    孙叔摇摇头:“不打不打。”

    三个人围着孙叔坐下来,很快要了酒,双手支在桌上似迫不及待。其中一个问:“难不成孙叔去年又遇到了什么?”

    孙叔一听,陡然睁大了眼。

    三个人冷不防地吓了一跳,身子往后缩了缩,却仍是按捺不住好奇:“快说说,快说说,去年您老又遇到了什么?”

    酒来了,三个人争先恐后地给孙叔倒着酒。孙叔满意地端起酒碗,喝了一大口,佯作责备道:“你们几个啊,知不知道,这个时候,有些话时不能说的。”

    三个年轻人不以为然地笑笑,有个说:“无妨无妨,我们最喜欢听孙叔说故事了。”

    孙叔不悦:“这不是故事,这些都是我亲眼所见,你以为我是街边骗钱的说书人?”

    三个人忙顺着他的意思说:“不是,不是,孙叔的故事,当然是真的。”

    孙叔这才又高兴起来,又喝了一口酒,语气悠长地展开了回忆:“话说我当年刚开始打更时,还是你们这般年纪。那时我年轻气盛,胆子极大,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。七月十五那晚,本该当值的孟三推说自己病了,要我代替。我一口就答应了,半点没有犹豫。我到现在还记得,那天晚上啊,冷风哗哗地吹,街上一个人也没有。我走着走着,忽然有些饿了,正在这个时候,突然看到街道拐角处,居然有个混沌铺子。”

    一人打了个呵欠道:“卖混沌老妇人的故事您老已经讲过不下三十次了。”

    孙叔瞪他一眼,又重新半眯了眼,酝酿情绪道:“话说那年,也是七月十五,我一个人在街上走,雾气很大,浓得我看不见自己的手。忽然,我听到了……”

    “一阵敲锣打鼓声,一对迎亲队伍从雾中走了过来。”另一个人年轻人接茬道,毫不留情地打断了孙叔的话。

    孙叔气得一拍桌子,道:“不讲了不讲了,该去哪儿去哪儿,该做事做事。”身子也跟着侧向了一边。

    “别别,孙叔。”方才打断他说话的年轻人讨好地拉拉孙叔的手臂,递过一碗酒,说,“孙叔,你就讲讲去年发生的事。”

    孙叔佯怒地剜他一眼,重新开始:“去年夜里,我走啊走,走啊走,不知道怎么的,就走到了城外。等我发现的时候,已经到了三里坡的那件弃屋外。那件弃屋你知道吧,十多年前就荒废了,听说以前住的是个寡妇。那个寡妇长相奇丑无比,大家都怕她,她也不和接触。那间房子平常没有人去,有一天下暴雨,有人去避雨,这才发现寡妇早已吊死在了房梁之上。她的头发长得拖到了地上,往日穿的白衣裳也被染成了红色。你知道,人死了之后,头发会继续生长……”

    三个年轻人咧起了半边嘴,皱起鼻子,不由“啧啧”。

    “话说我到了房子外,才意识到事情的蹊跷。这个时候本该回头往城里赶,但是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,也可能是好奇,我走到了房门外,伸手推了推……”

    三个年轻人都提起了呼吸。

    “门锁着,我推了推,没有推动。”孙叔呷了一口酒。

    “然后呢?”

    “门已经破败了,上面有个小缝。于是我就从那条缝朝门里看进去,你们猜我看见了什么?”孙叔卖了个关子。

    “什么?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看到黑色的长发荡来荡去,就在门缝前。”孙叔说着,脸向三个年轻人一点点地靠近。

    三个人被他凌厉的眼神吓得动也不敢动,等他讲完了,这才拍拍心口,喘过气来。

    孙叔这时又得意地掰起馒头来。他吃馒头的方式很怪,先把馒头掰成了小块,放在碗里蘸了酒,这才吃下。

    十一亦是听得入了迷,对白熙说:“这个故事有点意思。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孙叔没事瞎编出来骗人的。”

    她这话的时候,微微撇了撇嘴。

    白熙忍不住笑了:“是不是真的,自己去看看不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十一下意识地屈起了拳,收起手碰了碰唇,似乎有些犹豫。

    白熙难得看她退缩犹疑的样子,不动声色地说:“我和你一同去吧,正好我也好奇。”

    十一这才点头接受了他的提议。

    七月十五的傍晚,白熙备了酒,和十一一同出了城,很快就找到打更的孙叔所说的弃屋。

    为了表现自己勇敢无畏毫不在乎,十一主动上前推了推门,房梁有些歪斜,大门因久久不用而有些变形,用力一推发出了“吱呀”的摩擦声。大约因为有白熙在身后,十一并不十分害怕,因为她知道,无论发生什么事,白熙都不会弃她逃走。因为他是白熙,把责任看得比命还要重的白熙。

    年久无人居住,屋子里散发着浓浓的霉味。十一推... 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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